• 申请使用联邦基金进行实地考察

     

    联邦基金实地考察申请表


     

    此请求仅适用于联邦基金的使用。学校/部门仍然必须遵循教学支持服务部的所有实地考察指导方针。

     

    在安排旅行之前,向州和联邦项目提交带有校长/管理员签名的请求。

    背景:

    第一章,A部分地区拨款旨在帮助中小学建立和维持项目,以改善低收入和弱势学生的教育机会。

     

    教育实地考察是预先批准的、有计划的教学活动,让学生参与到难以在课堂上复制的学习体验中。如果补助金计划允许,在某些情况下,教育实地考察是允许的。必须遵守所有资助计划的规定(例如,如果第一章资助,学校已经在SPSA中明确指出),并符合以下标准:

    • 实地考察应该提供动手活动,鼓励学生进行实验和提出问题。

    • 不能排除学生参加实地考察(或收取费用)。

    • 实地考察必须支持各种加州内容标准(CCSS),下一代科学标准(NGSS),历史-社会研究等。扩展学习计划必须遵循计划(as)和课后计划概述的指导方针。

    • 费用必须是合理的,并且必须是完成奖助金计划目标所必需的。

    • 实地考察也必须出现在教师的教学计划中,其中应该包括让学生为这次旅行做准备的活动,以及让学生总结、应用和评估他们从这次旅行中学到的东西的后续活动。

    • 实地考察的费用必须合理。任何入场费和交通费必须是合理的,与旅行的预期目标相比。

    • 出于审计目的,学校必须保留实地考察的文件,并必须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费用如何与教学目标联系起来。文件应包括:每次实地考察的目的地、每次实地考察的相关费用、实地考察要达到的目标、教师的教学计划和后续活动。

     

    LCFF补充/集中基金意向:

    拨给彩票平台学校的lff资金是计划行动/服务的补充/集中资金,有助于增加或改善为目标弱势学生提供的服务。目标学生是那些被归类为英语学习者(EL),满足收入要求获得免费或减价餐(FRPM),培养青少年或这些因素的任何组合的学生(不重复计数)。

     

    Title I基金意向:

    确保所有学生接受高质量的教育,缩小达到具有挑战性的国家学术标准的学生与未达到这些标准的学生之间的成绩差距。

     

    所有Title I项目:

    1. 活动/支出与具有挑战性的州学术内容标准保持一致

    2. 活动/支出是一项基于证据的教育战略

    3. 活动/支出是合理的、必要的和可分配的项目成本

    4. 第一章,A部分资金用于补充资金,如果没有这些资金,这些资金将从国家和地方来源获得,而不是取代这些资金

    5. 第一章A部分所使用的资金是当前的联邦财政年度或以后的财政年度

    标题1全校范围内的项目:

    1. 有关活动/开支符合综合需求评估(

    2. 活动/开支已包括在“学生成就单一计划”内。

    3. SPSA已经得到了当地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4. 校址委员会(校址委员会)每年评估和监督《学校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实现目标和目标的进展情况

    5. 活动/支出已由SSC审查、批准并建议给当地管理委员会。

    定向援助项目:

    1. 该活动/支出服务于那些根据LEA制定并由学校补充的多种与教育相关的客观标准,被认定为不及格或最有可能达不到具有挑战性的国家学术标准的学生的需求

    2. 活动/支出包括在持续的基础上,审查符合条件的儿童的进展,并修改助教计划,如有必要,提供额外的援助,使这些儿童能够满足具有挑战性的国家学术标准。用第一章经费支付的工作人员可以承担分配给没有这样支付的类似人员的有限职责,包括课堂教学以外的职责或对参与的儿童没有好处的职责,只要在这些职责上花费的时间与同一学校类似人员的工作时间占总工作时间的比例相同

    如果一项支出/活动不符合上述所有理由,则不太可能是授权使用第一章A部分资金。

    对于任何实地考察,学校必须在旅行前提交所有所需的文件。如果使用外部供应商,遵循所有地区协议采购服务。

     

    适当的/允许的教育实地考察的例子包括:

    • 课程学术活动侧重于数学、科学和技术,如服务学习、实习、科学、历史、ELA竞赛或科学和技术竞赛

    • 实验室和实地考察指导,用于提高学生对科学目标的理解

    • 去河流、考古遗址或自然保护区旅行,可能包括与当地科学中心、博物馆、动物园和园艺中心签订参观和项目的合同

    • 去当地图书馆多接触一些有趣的阅读材料

     

    与实地考察有关的不允许的费用。

    以下费用是不允许的:

    • 为社交、娱乐或娱乐目的而进行的实地旅行

    • 代替而不是补充地方或国家开支或活动的实地考察

    • 不属于教师教学计划或不符合资助计划教学目标的实地考察

    • 费用不合理或对完成项目目标没有必要的实地考察

    • 娱乐费用,包括娱乐、娱乐、社交活动,以及与这些费用直接相关的任何费用(如演出或体育赛事的门票、膳食、住宿、租金、交通和小费)是不允许的。

    • 没有正确记录的实地考察(如上所述)

     

    根据加州教育部的规定,在进行实地考察之前,应考虑以下事项:

    • 拟议的实地考察与学习目标的相关性是什么?

    • 在实地考察之前、期间和之后将进行哪些教学,以使其与学生的经历相关?

    • 旅行结束后如何评估旅行的教育价值?

    • 实地考察的费用如何支付?

    • 旅行对可用计划预算资源的影响是什么?

     

    如果一所学校正在考虑使用Title I基金进行课程实地考察:

    学校工作人员在安排旅行之前向州和联邦项目部门提交以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