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公众意见:
1. 对特定议程项目发表意见或在“公众意见”下提供一般公众意见的首选方法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您的意见mezac@bcsd.com 请注明您的姓名,并清楚注明您希望讨论的议程项目编号。
2. 或者,你也可以拨打电话(661)631-4766发表评论,留下不超过三分钟的语音留言。请在邮件开头注明并拼写您的姓名,并清楚地注明您希望讨论的议程项目编号。
3. 为了在会议期间大声朗读,意见必须在发援会会议当天中午12时前收到。
4. 如果公众演讲者不希望自己的名字被公开,请在电子邮件的顶部或语音邮件的开头注明。
在会议期间,DAC董事会主席将大声宣读意见,并将其添加到会议纪要中。请注意,董事会可根据收到的电子邮件数量自行决定每条公众意见的时间。分配给所有希望发言的人的总时间不得超过五(5)分钟。在对同一项目提出多次要求的情况下,执行局可选择代表就该项目的每一方发言。与面对面会议一样,委员会尊重公众就家长咨询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留言的内容应该是文明的,适合于学区家长咨询会议的公开会议。